[铁矿、金矿、铜矿、铝土矿、铅锌矿、镍矿、锡矿、石墨等21种资源品目7月1日之后将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。]
[对开采难度大、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,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、衰竭期矿山采出的矿产资源,资源税分别减征50%和30%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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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无缝钢管检测员指出,5月10日傍晚,财政部连发三个文件,将税制改革重头戏——资源税改革推向高潮。这是继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,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。
这三个文件分别是《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》(下称“53号文”)、《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》和关于印发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》的通知。
根据上述三个通知,7月1日起,资源税征收范围实现了扩围,而从价计征改革扩至所有矿产,相应的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将被全面清理。
水资源首度被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,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,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,成熟后将在全国推开。而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森林、草场、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具体建议,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。
而自2010年起先后实施了原油、天然气、煤炭等6个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,将从今年7月1日起基本推广至所有金属矿和非金属矿,这包括铁矿、金矿、铜矿等21种资源品目。
根据53号文,河北7月1日起开征水资源税试点工作,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,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,实行从量定额计征,对高耗水行业、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,适当提高税额标准,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。2014年以来,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在河北省开展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,采取了调整种植结构、加强水利建设、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等多项措施。
在河北省先行试点开征水资源税,可以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,并与其他政策措施相互配合、形成合力,有效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,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,推动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社会环境。
53号文称,在总结水资源税试点经验基础上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,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。2010年起先后实施原油、天然气、煤炭、稀土、钨、钼6个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,并全面清理相关收费基金。而这次从价计征将扩至所有矿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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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无缝钢管调查员调查指出,
目前大部分资源品目资源税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,相对固化的税额标准与体现供求关系、稀缺程度的资源价格不挂钩,不能随价格变化而自动调整。在资源价格上涨时不能相应增加税收,价格低迷时又难以为企业及时减负,资源税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下降,与矿业市场发展不适应。
因此,根据53号文,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,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,按照从价计征为主、从量计征为辅原则,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计征方式。
7月1日起,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,价格调节基金将被停征,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将被取缔。
2011年以来,受国际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,大宗商品价格呈现震荡下跌走势,矿业企业盈利水平下降,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上较为困难。
同时,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、废石、尾矿、废渣、废水、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,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,以便地方政府能够因地制宜地精准施策。